武进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十二五”教育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三个武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主要任务:
(一)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五)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制定新一轮《学校章程》,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四、普法要求:
      在总结学校“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校园”活动的要求,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1编写一流廉政教材 彰显武进廉政教育特色。
      为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廉洁理想信念,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区教育局从2011年元月起着手编写具有武进特色的廉洁教育教材——《诚信文化》读本。读本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四个版本, 5月下旬幼儿园、小学读本的正式出刊, 9月1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读本全部发至学生手中。秋季开学《诚信文化》课程全面顺利实施。各校必须将读本列入学校校本课程,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特色。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
      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主题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和落实学校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一次的法制宣传专题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3.坚持“道德讲堂”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
       充分认识建设“道德讲堂”在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武进”的意义和作用。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校“师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建设“学校道德讲堂”工作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师德讲堂”、 “学校道德讲堂”的建设,通过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坚持理想、坚定信念、坚守道德。在武进教育改革发展中增强事业心,提高责任感,促进自身不断发展。
4、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工作。
      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中小学的课程;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组织专门力量编写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所接受的系列法制教育读本或教材。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专兼职队伍的建设,落实法制教育专项经费,努力推进学校法治氛围的形成。
5、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
     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齐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履职不少于2次,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壮大学校法制课的教师队伍;要通过各级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普法、执法的骨干。大力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等多种媒体,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6.切实提高局机关人员、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局领导、机关人员要带头学法、率先垂范,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重要法律,要在校长和教师中,力争做到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要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者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特别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步骤
    1、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要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好。要充分认识开展“六五”普法,提高青少年学生、 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2、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各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领导、指导本地本校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各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要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必要装备。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会同当地司法、公安、共青团组织、综合治理机构等共同做好教育普法工作。
    3、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各校制定本校的“六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做好教师、公务员普法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师、公务员必需的普法教材人手一册。
    ——实施阶段:2011年底-2015年。各校应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对全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各校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适时对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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