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凰中心小学 定期清理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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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理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清理和修改、完善工作。

一、清理、完善的原则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清理标准 

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四、工作程序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校委会、教代会审议。

(二)归类 

新修订的学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 

五、清理结果及报送要求 

对于需要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必要性。 

 六、清理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七、清理工作注意事项 

1、新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按正常程序履行行文手续,以学校文件发布; 

2、保留的制度:以学校文件重新发文; 

3、修改的制度:除以学校文件发文外,注明废止原制度;

4、需要废除的规章制度:填写《现行规则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写清规章制度名称和废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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