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2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文翔  
发布时间: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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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三(3) 张煜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一部儿童小说。书中写了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的时代广场的事,之后,写到柴斯特遇到主人玛利欧,如何帮助主人一家渡过难关的事,最后,因为思念家乡,在朋友的理解和支持下,回到了承载美好回忆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柴斯特已经出名了,怎么还不高兴?他想回到家乡,所以,他不继续他的名人生活,而是选择回到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正如书中所说“当自己给别人带来伤害时,需要用勇于承担错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产生错误,主要的是能改,才能积累经验,不断成长。
我们同时还要珍惜身边人的关爱,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友谊。鼠塔克和猫亨利那种不寻常的友谊都能长久,更何况是我们呢?俗话说得好,“人间的荣华富贵不及一个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