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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马祥美   发布时间:2012-09-14  浏览次数:
 

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工作,让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各小学评选三好学生等综合荣誉的有关评选程序要求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2.优秀队员

3.其他

其他单项性、阶段性荣誉由教导处根据工作实际设定标准。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2%

2.优秀队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四、评选办法

1.申报。班主任指导学生对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标准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1-3年级学生在家长指导下申报;4-6年级学生自行申报]

2.初审。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和学生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和资格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陈述。班主任组织正式候选人面对全班学生陈述申报理由。

4.投票。班主任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将投票结果统计、汇总、排序后慎为保存,以备查询。

5.审查。任课教师和年级组集体审查、评定,把拟当选名单上报学校。

6.审核。学校行政根据核定数和评定要求进行审核。

7.公示。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奖励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鸣凰中心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队员)”评选条件

一、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作业认真,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注意事项: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评选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苛求,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切实保证“三好学生(优秀队员)” 的质量。

     --     )学年度第(   )学期

鸣凰中心小学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申报表

申报时间: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成绩

评定

品德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三好学生        □优秀队员

(请在相应的类别中打“√”)

 

 

 

 

 

 

班主任

 

 

 

班主任签字:

                                                           

年级组审

 

 

 

年级组长签字:

                                   

学校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