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办法
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工作,让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各小学评选三好学生等综合荣誉的有关评选程序要求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2.优秀队员
3.其他
其他单项性、阶段性荣誉由教导处根据工作实际设定标准。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2%。
2.优秀队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四、评选办法
1.申报。班主任指导学生对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综合荣誉”评选标准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1-3年级学生在家长指导下申报;4-6年级学生自行申报]。
2.初审。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和学生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和资格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陈述。班主任组织正式候选人面对全班学生陈述申报理由。
4.投票。班主任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将投票结果统计、汇总、排序后慎为保存,以备查询。
5.审查。任课教师和年级组集体审查、评定,把拟当选名单上报学校。
6.审核。学校行政根据核定数和评定要求进行审核。
7.公示。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奖励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鸣凰中心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队员)”评选条件
一、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作业认真,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注意事项: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评选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苛求,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切实保证“三好学生(优秀队员)” 的质量。
( -- )学年度第( )学期
鸣凰中心小学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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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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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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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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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评定 |
品德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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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类 别 |
□三好学生 □优秀队员 (请在相应的类别中打“√”) | |||||||||||
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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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 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年级组审 核 意 见 |
年级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