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专题网站
当前位置:武进教育专题网站 > 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专题列表 > 专题网站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三结合”教育 > 家长学校 > 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孙中民   发布时间:2012-09-14  浏览次数: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3.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4.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6.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7.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

8.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9.积极向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10.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委员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建构家校共育桥梁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咨询机构,又是加强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间沟通的组织形式。

二、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参与功能: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

2、配合功能:主动配合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素质教育。

3、督促职能: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沟通功能:沟通学校与家庭、学生、老师和家长之间的联系。

三、具体任务

1、听取学校工作安排,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有计划地参与学校的终于活动,积极提供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活动基地。

3、参与学校管理,为改善办学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4、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社会对学校和老师的反映。协助调解学校、家长间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向社会传递信息,促进社会逐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5、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议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工作,交流经验,适时召开家长委员会。

四、工作制度

1、每年制订好工作计划,做到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安排四落实,学期总结。

2、每学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次,其余时间分小组不定期开展活动。

3、非会议与集体活动时间,应积极与学校、班级加强个别联系,主动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4、加强家长委员会所在单位与地区联系,帮助和推动社区教育工作。

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职责

鸣凰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

1、努力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提高参教议教能力,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推动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2、关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的教育活动(如社会实践、学生养成教育等)。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联系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前的论证工作。必要情况下可列席学校的有关会议。

3、沟通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信息,使学校了解孩子的校外活动和家庭情况,使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情况,了解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工作计划。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意见,协助学校做个别家长的疏导工作,做好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4、支持学校实行教学改革,积极协助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和课改实验,支持学校开展有益的教学改革和创新,关注任课老师的知识更新和接受再教育的情况。

5、做好家长的表率,帮助家长们牢固树立学校兴,孩子兴;学校强、孩子强家长是学校教育的合作伙伴,对学校工作多建议,少埋怨的理念,以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6、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如收费、招生、教师行为等等),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

7、协助学校开办家长学校讲座,提高全体家长的育人水平。

8、对家长学校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2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向学校反映各种信息,研究委员会工作。

    4.学习教育心理理论,传授家庭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经验;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作一次调整。

    二、家长学校讲课制度

    家长学校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普及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为目的,把搞好教学,注重实效作为家长学校的生命线。

    1、任课教师每期上课不得少于4课时。

    2、教师讲课必须使用家长学校教材、学生家长手册。

    3、每次上课必须点名,对未到的家长问明情况。

    4、专任教师上课应持备课教案方可上课。

    5、对家长提出的质疑任课教师应积极解答。

    6、课后应征求家长建议,咨询有关教育孩子的信息。

    7、每次上课任课教师应留相关问题及作业。

    8、任课教师在每单元讲后,进行简单的测试。

    9、在授课后,要安排相关的活动,供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

    三、家长学校学员听课制度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授课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2.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认真完成思考题,按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随便讲话、接听手机、抽烟等。

    4.尊敬老师(他人),不做与听课、学习无关的事。

    5.及时反馈有关学习、家教信息。可与授课教师商讨,研究教育手段、方法的相关问题

    6.学习形式实行自学为主,辅导为辅。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改进,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自愿购买家教课本、学习资料。

    四、家长学校学员考评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家长、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员出勤、学习成绩、教育孩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

    3.评出模范家长必须有成形的经验材料,符合模范家长条件。学校设光荣榜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优秀家长在全校给予通报表扬。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组织个别培训。

    5.家校学员考评情况建立档案,考评结果通知家长单位或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