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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小师德师风巡视督导制度

来源:原创  发布人:孙中民  发布时间:2016-05-25  浏览次数:

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师德师风巡视督导制度

为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完善校内监督、评价、激励机制,学校聘请校级师德师风巡视督导员若干名。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督导,以期提升我校师德水平,学校特制定师德巡视督导制度。

一、巡视督导任务

1、师德违纪案件是否及时得到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合法,重大案件是否及时上报并进行圆满处理。

2、师德活动的其他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3、学校的师德师风水平。

4、学校是否存在师德师风违纪隐患。

5、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及水平。

6、对师德承诺的情况进行全程巡视督导。

二、巡视督导办法

1、巡视督导员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及对教职工进行评价。

2、巡视督导员按照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引导、反馈并为学校师德建设出谋划策。

3、巡视督导员有责任将收集到的师德师风违纪案件或事实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4、巡视督导员采取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教师座谈、家长座谈等方式进行评价,在巡视督导过程中,可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班级管理手册,学生课堂笔记,学生作业等,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出有关质询。

5、巡视督导员在巡视督导过程中可采用定期与随机相结合,通知与不通知相结合的方法。被检查的教师必须尊重督导员,支持工作。

6、巡视督导员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要作好记录,经全面综合分析后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巡视督导员对改进情况进行复查。

7、有关教师对督导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整改。对未能定期整改者,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督导员复查时发现仍无改进,可向校长或相关行政通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8、学校教职工要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督导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三、师德师风组织

1、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徐素娟(书记、校长)   

组  员:孙忠民(副校长分管工会、纪检监察)、金全法(副校长分管后勤)、房玉芳(副校长分管教育教学)、马祥美(教导主任)、高新颜(教科室主任)、陆东英(总务主任)、杨静玉(教导副主任负责德育)、姜淑娟(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2、师德师风建设巡视督导小组

组  长:孙忠民    副组长:房玉芳

组  员:王  贞、杨静玉、姜淑娟、周彩英(一年级教代会代表)、岳黎云(二年级教代会代表)、贾小宇(三年级教代会代表)、朱幼玉(四年级教代会代表)、冯小英(五年级教代会代表)、邵  洁(六年级教代会代表)